根据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,结合5822yh银河国际实际情况,制定5822yh银河国际转专业管理细则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细则中大学生,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。
第二条 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尊重学生的志愿和爱好,在确保专业条件、教学资源、教育质量、教学秩序的前提下,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诉求。
第三条 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。
第二章 转出
第四条 按照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执行。
第三章 转入
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录取,按照申请人数和计划接收人数的比例分类进行。对于申请人数低于计划接收人数的情况,根据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,根据申请材料直接录取。
第六条 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情况,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排名前5%的学生。对于其余学生的录取,学院考查、参考如下因素,确定录取名单。
(一)学分绩点;
(二)在法学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,A类学科竞赛(限于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)获奖。
第七条 学生按照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五条第2、3、4、5、6项申请转专业,按照学校规定执行。5822yh银河国际根据转专业学生的书面申请进行面试。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,报教务部备案。
第八条 本细则由5822yh银河国际负责解释。